大家都知道,大部分省级、市级事业单位招聘要求比较高,对于很多大专生来说难度比较大,因此很多小伙伴都很好奇难道就没有适合大专生考的事业单位吗?小编对有关资料也做了一个简单的整理,希望能给有需要的小伙伴一些参考。
大专生最容易考的事业编有哪些?
大专生最容易考的事业编有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基层社会管理、西部计划等。
小编只是简单的给大家例举几个例子,要知道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报名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而有所不同,因此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相关招聘公告和要求。
适合大专生考的事业单位推荐
特岗教师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主要包括下列地方: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当地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三支一扶
三支一扶是毕业生基层落实政策,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实施过程
主要包括组织招募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组织招募有一套详细的工作流程,即每年4月底前,各地收集、汇总、上报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每年5月底前,各地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募;每年7月底前,派遣“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通知》在对“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期间的户档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
工作时限
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部分地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占编就业,在原岗位落实事业编,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对待。
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多种渠道,积极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一)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服务单位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时,特别是乡镇中小学、卫生医疗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在补充专业技术人员时,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职位专门招聘这部分大学生。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研究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自主创业的,享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06]14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就业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凡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或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工资福利待遇,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评定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基层社会管理
基层社会管理岗在招聘要求方面比较低,考试难度也低于公务员。基层社会管理是指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多方参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运作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的活动。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西部计划
西部计划是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针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该项计划从2003年开始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志愿服务。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普通高等学校当年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或在读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当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或学位证。
6、有志于从事乡镇基层工作,有志愿奉献精神,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