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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在哪个校区

零零 发布时间:2023-12-27 16:18:08

中山大学法学院在广州海珠区海珠校区和番禺区海珠校区都有分布。该学院创办于1905年,1926年广东大学更名为中山大学,法科也随之成为中山大学法科,并于1931年发展为法学院,2001年中山大学撤消法政学院,以法律学系为基础建立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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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基本信息介绍

1、学院简介

中山大学法学院创办于1905年,1926年广东大学更名为中山大学,法科也随之成为中山大学法科,并于1931年发展为法学院。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中山大学法学院及法律系被撤消。197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1993年7月,法律学系与社会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以及人口研究所组成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消法政学院,以法律学系为基础建立法学院。

2、学院主要课程有哪些

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商法、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另外,学院还开设公司(企业)法、金融法、税法、海商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法、房地产法、合同法、香港法、劳动法、涉外经济法、票据法、法学英语、证据法、民商经济案例研讨、犯罪心理学、逻辑学、国际税法、外国法制史、环境法、婚姻家庭法等四十多门课程供学生选修。

3、学院教育方式是什么

该学院的教育方式为诊所式法律教育。中山大学法律诊所正式成立于2002年2月,其后与美国纽约大学(New York University)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并得到了雅礼协会(The Yale-China Association)、福特基金会(The Ford Foundation)和岭南基金会(The Lingnan Foundation)的支持和资助。我院法律诊所既是法律教学基地,也是该院学生接触社会、服务社会的机构。诊所课程设置包括"课程讲授"和"实践演练"两大部分,通过 "在实践中学习"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的法律素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熟练的法律实践操作技巧和灵活的应变能力。法律诊所师生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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