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根据《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中央政治局一般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和领导机构,简称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央政治局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主要职权
1.召集并主持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提请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的问题和事项。
2.讨论和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3.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决定给以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决定开除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党籍。
4.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决定对有关党的领导干部的处理处分事项。
5.研究决定其他应当由中央政治局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