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倡导是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来的。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倡导”是指: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三个倡导介绍
一、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富强即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夙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
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集中体现了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生动局面。
二、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它以人的解放、人的自由平等权利的获得为前提,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三、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也是调节个人与祖国关系的行为准则;敬业是对公民职业行为准则的价值评价,要求公民忠于职守,克己奉公,服务人民,服务社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职业精神。
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努力形成社会主义的新型人际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