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是大学本科阶段学业合格后授予的学位。中国的高等教育学位结构分为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学士学位是其中最基础的一级。
学士学位获取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毕业考试成绩合格,在校表现良好,就可以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有的学校还会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国家级计算机考试等。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所有科目的加权成绩在该校所划定的分数以上(不同学校要求不同),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3、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生,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选修课70分及以上,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论文笞辩成绩为良好(及以上)可申请由国家开放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
4、脱产、业余(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专升本)毕业后符合条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现良好、论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补考累计少于四门、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可以申请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