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主义核心是民权主义。三民主义是孙中山所倡导的民主革命纲领,是其民主思想的精髓和高度概括。三民主义的发展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即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它为中国国民党信奉的基本纲领。
三民主义由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组成。其民族主义是指反对清朝封建专制和列强的侵略,打倒与帝国主义相勾结之军阀,求得国内各民族之平等,承认民族自决权;民权主义是指实行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欧美现行制度之流弊,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政权)以管理政府,政府则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治权)以治理国家。其核心观念强调直接民权与权能区分,亦即政府拥有治权,人民则拥有政权。民生主义是指其最重要之原则有两个,一为平均地权,二为节制资本(私人不能操纵国民生计)。
三民主义反映了中国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社会基本矛盾,概括了客观历史进程提出的三大斗争任务。孙中山作为民主革命先行者,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三民主义”思想不仅是辛亥革命的指导思想,而且对中国的近代化进程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三民主义从民族、民权、民生三个方面对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理论进行了高度概括,其含义宏远、思想深邃,直到当下仍然对中国的民主建设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民主义思想不仅具有重大的历史价值,而且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