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退学流程:学校决定研究生退学或研究生申请退学获批准后,由研究生学院培养处教学管理办公室或研究生院管理处教育管理办公室将退学决定或退学申请表复印件发至研究生所在院,同时通知研究生学院管理处事务办公室备案,由所在院负责通知到研究生本人。
一、研究生退学流程有哪些
1、学生下载退学审批表,按审批表要求填写,后经导师、学院审批;
2、携带学院审批后的退学审批表到研工部办理奖助金结算手续,研究生院综合办办理学费清算手续。
3、完成奖助金和学费清算手续后,将财务处开具的记账凭证及退学审批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4、经研究生院主管院长审批后,下载附件中的退学通知单,前往学校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5、退学通知单办理完成后,复印2份,拿原件及复印件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相关手续。
二、研究生什么情况可以申请退学
1、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休学期满复学复查不合格者;
3、硕士生一学期有两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或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博士生有一门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4、培养单位经过考核认为不宜继续培养或学位论文工作中,明显表现出科研能力差者;
5、经过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以及患有其他疾病不能再继续学习者;
6、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7、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